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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宿敌变老公?高冷律师跪求复合 > 第11章 去他家照顾闺女

第11章 去他家照顾闺女(1 / 2)

南夏旁边的手机震动了几下,她拿起看了眼,皱眉看了眼他,就没叫人去照顾下?

而且,他不是也坐在这里的?为什么不自己回去?

宋宴之见她坐着没动,趁没人注意,脚突然踢了她脚踝一下!

她回踢了他一脚,为了之之,还是站起身,对同事们找了个借口,先离开了这里。

她喝了酒不能开车,坐出租车直接去了汤臣一品。

这里是宋宴之住的地方,六百多个平方,临江超大平层,极简的灰白色调中透着奢华。

他这些年赚了不少钱,又没任何欠债,不像她,挣的钱还要拿去还贷款。

南夏乘电梯上了20楼,输入密码,分手后他一直没换过密码,他每次晚上应酬会主动给她发信息。

让她过来照顾之之。

南夏讨厌这个男人,和他斗得你死我活,却不忍心不管之之。

厚重的双开大门刚一打开,趴在昏暗客厅里的大狗子立马警惕站起身,在闻到熟悉的气味后,它兴奋的骤然跑来扑到南夏身上!

这一百三十斤的大体格子,差点把她扑倒。

嘴巴里还发出撒娇又委屈的‘呜呜……’声。

南夏摸摸狗头,安抚道:“好了,乖,别激动,淡定、淡定……你看那个狗男人,多淡定?你跟了他这么久也没学会。”

“坐下。”她发号施令。

狗子立马乖乖坐在她面前,可还没坐到三秒,又站起,在她面前激动得又跳又转圈。

尾巴都摇成了螺旋桨。

之之是条苏格兰牧羊犬,一身金黄和白色的长毛,长长的嘴巴,一双浅蓝眼睛,外形十分的优雅漂亮。

这是她和宋宴之刚谈恋爱时,两人一起逛街,路过一家宠物店时,她求着宋宴之养的,因为她母亲对狗毛过敏,只能养在他家里。

但他有轻微的洁癖,讨厌狗毛,也不是很喜欢宠物。

南夏就亲手给他做了好几天饭菜讨好,因为手艺实在是太烂,他吃不下去了才答应的。

取这个名字,是因为他名字里有个‘之’字——他当时并不同意:“把我当狗呢?不行。”

“你怎么能把它当狗?这明明是我们领养的‘女儿’。”南夏从身后抱住他说。

“想要女儿就自己生。”他说。

“不要,我不管,反正我就要叫它之之!”

其实,叫这个名字,南夏只是想表达对他浓烈的爱意。

宋宴之也是在无可奈何之下,才同意了这个名字。

这个男人是她用了一年才追上的,可两人在一起后才发现,他们都很强势,太争强好胜。

在职场上还都是六亲不认的人。

“别激动了,走,我给你拿吃的。”南夏按了下门边的开关,暖黄色的灯光骤然亮起。

去了它的专属大卧室,从柜子里拿了进口狗粮和各种零食倒在它盆里。

“吃吧,吃完了我带你去楼下溜溜。”

“慢点吃,又没人跟你抢。”

南夏说着,蹲在旁边,一手撑着下巴,一手顺了顺它身上的粉色蓬蓬公主裙,笑问:

“今天的衣服是你自己选的,还是那个狗男人给你选的?”

“他不喜欢粉色呢,居然能忍受看着你穿这么粉,在眼前晃?”

之之爱美,完全是受她的影响,在它刚买回来时,她就买了很多狗狗衣服和饰品,把它打扮成个小公主。

不停夸它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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